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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们仅用社会苦难和经济贫困的程度,或是用多少人被屠杀、多少庄园被焚毁的数量作为标准来衡量革命中的激进主义的话,那么,历来强调的美国革命的保守性的说法就合情合理了。但是如果用实际发生的社会变化的大小、用人们相互间的关系的转变多少来衡量激进主义的话,美国革命就根本不是保守的;恰恰相反,它也像历史上任何一场革命一样激进,一样革命。”——戈登•伍德(Gordon Wood),《美国革命的激进主义》导言

 

由当代最著名的美国建国史专家、布朗大学历史系终身教授戈登•伍德于1992年出版的《美国革命的激进主义》(The Radicalism of American Revolution)在今天已经当之无愧地成为了一部任何相关领域研究者都无法忽视和绕过的经典之作。该书曾于1993年获得普利策奖(Pulitzer Prize for History),并在1997年首次由北京大学出版社引入国内。2011年商务印书馆全新印制了本书的简体中文版本,并得到了刘瑜、王晓渔和王建勋老师的推荐,成功获选“网易公民阅读2011年度十大好书”。

 

而在我看来,《美国革命的激进主义》最为原创的一点就在于伍德选取关注并不是以独立战争和制宪会议为代表的政治意义上的美国革命,也不是以生产力发展或物质资源再分配为主的经济意义上的美国革命(非贫困底层“揭竿而起”,更没有伴随大规模工业化和城镇化的美国革命本身也不允许这么一种经济学解释),而是人际关系发生了巨大变化的社会意义上的美国革命。恰恰是这一独特视角让伍德在现有史料的基础上推导出了“美国革命实为激进”的非一般结论。

 

《美国革命的激进主义》全书按照时间顺序分成了三个部分,即独立之前属于英国殖民统治下的“君主制”,独立之后体现国父制宪理想的“共和制”和联邦建立后现代政党政治初具雏形后的“民主制”。所谓的“激进主义”则又是指在差不多半个世纪的时间里,美国社会就由一个社会等级森严、人与人之间贵贱有别、庇护制盛行的君主制下的前现代社会转变为了人人地位平等(暂时不考虑当时残余的奴隶制、妇女被剥夺选举权的问题)、实用主义和个人主义至上的民主化社会。

 

在这“君主制”和“民主制”中间则间隔了一个短暂的古典共和理想阶段。当旧的社会等级庇护关系随着独立战争的获胜而瓦解后,受古典共和理想熏陶的美国国父们并不憧憬一个民主化的时代。相反,他们曾幻想建立一个选贤用能的“自然贵族”(Natural Aristocracy)共和国。不仅诸如参议院(Senate)等由1787年联邦宪法定下的政治制度设计是参考古罗马共和制的产物,国父们还试图把自己也包装成古典贵族英雄式的人物。最明显的莫过于华盛顿仿效古罗马解甲归田的辛辛纳图斯,辞去大陆军总司令的职务, 隐居芒特弗农( Mount Vernon),以期赢得古典美德的声望。

 

不过纯粹的共和政治没过了多久就彻底失败了。一方面,普罗大众在革命热情消退后压根无法达到共和主义所期的道德水准。用伍德的话说,“《独立宣言》的墨迹还没干,许多革命者就开始对实现这些崇高理想的可能性表示怀疑了。”另一方面,财富分配更为平等的北美大陆似乎也负担不起大公无私的贵族精英政治。没有几个担任公职的人拥有像华盛顿和杰弗逊那么多的“家产”,能投身于不取分文的公共服务(事实上就算杰弗逊也因经营不善而负债累累,其家人不得不在他本人过逝后变卖其庄园用于还债)。公职所支付的薪资对他们来说是不可或缺甚至是最为首要的。而当从事政治变成和经商务农一样的谋生手段时,贤明的古典 精英政治也就成了过眼烟云了。于是,在独立后没多久的美国社会,真正把人们黏合在一起就既不是封建君主制下的等级秩序,也不是理想化的崇高古典美德,而是最为粗鄙的私人利益。这则又都是让美国国父们所始料未及的。到了18世纪末19世纪初,民主化了的美国社会让那些秉持共和美德“打下江山” 的“革命领袖”们彻底失望。1799年的华盛顿在他生命的最后一刻表示当时已初具雏形的现代政党政治已经彻底摧毁了政治生活中的美德。同样的,第二任总统亚当斯的晚年也是在哀叹革命成果的迅速堕落中度过的,首任财长汉密尔顿后来则更是直言不讳的表示“现在的美国社会已经不是我呆的地方了。”

 

或许可以说《美国革命的激进主义》最大贡献莫过于借助对社会关系变化的探讨,伍德成功地将美国革命放入到了前人所未能关注的宏大历史叙事当中。正如上文所述的那样,如果我们只去关注以独立战争和制宪会议为代表的政治意义上的美国革命,那么它当然谈不上激进。毕竟这样的“革命”只是由等级森严的君主制过渡到了人与人依旧有别的精英共和政治,与将君主送上“断头台”后又进一步消灭人与人之间阶级差异的法国革命和俄国革命实在不是一个级别。但若我们能和伍德一样更高瞻远瞩一些,去形成一种更为宽广的历史视野,那么我们就会发现政治意义上的美国革命很快就被社会意义上的美国革命所彻底颠覆了。换句话说,不是保守的美国革命造就了保守的美国宪法,而是激进的美国革命中有了保守的美国宪法这一短暂插曲。在不诉诸以“平等”之名的政治暴力的情况下,美国革命的激进主义最终却实现了社会关系平等化的巨变,完成了从“君主制”到“民主制”的“三级跳”。套用伍德在本书导言中的话,让这一切更具特殊意义的是它的“产生并没有借助于工业化、城市化、铁路以及任何我们常常用以解释‘现代化’所需要的力量”。正是也只能是社会意义上激进的美国革命“彻底地改变了人伦关系”,“摧毁了至少两千年以来西方早已知晓的贵族统治”并“使长期处于卑微地位的普通民众获得了受人尊重的社会地位甚至有了支配权;他们卑下的劳作获得了有史以来从未有过的、在世界任何地方都无可比拟的尊严”。

 

 

本文原载于“微思客WeThinker”(微信号:wethinker2014),如需转载,请注明作者和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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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志超

童志超

17篇文章 9年前更新

“微思客WeThinker”微信公共账号版块编辑,南京大学.约翰斯霍普金斯大学中美文化研究中心(Hopkins Nanjing Center)硕士生,曾在卡耐基国际事务伦理委员会(Carnegie Council for Ethics in International Affairs),普林斯顿大学官方学生刊物“Princeton Journal of East Asian Studies”和约翰斯.霍普金斯大学高级国际问题研究院学生刊物 “The SAIS Observer”上有文章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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